毒品案件委任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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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任律師流程

1.討論案情

當事人可先透過電話(02-2321-2681、0919-635-333)Line(加入好友)、Email(jianlyulaw@gmail.com)面對面免費諮詢的方式,與本所專辦毒品案件的律師討論案情。當然,本所建議盡量以面對面的方式為之,這樣會比較清楚。

2.確認訴訟策略、答辯方向,以及了解可能的結果

本所律師會在討論案情之後,告知本所的訴訟策略、答辯方向等建議,並讓當事人了解可能的判決或裁定結果,當事人再告知本所欲採行訴訟策略或答辯方向。

3.委任關係確立

本所在聽完當事人最終決定的訴訟策略或答辯方向後,認為可採,雙方簽立委任契約,即屬完成。

委任應注意事項

▲如果是偵查程序的委任,請當事人討論之前,先仔細回想案發經過、若能繕打相關警局或地檢署筆錄提供予本所律師更佳。
▲如果是家屬代當事人委任律師,請攜帶戶籍謄本。
▲若當事人羈押或服刑中,請提供所在地及相關編號。
▲若有相關法律文件,如傳票、起訴書或判決書,請一併攜帶。